而对于更多在同一环境下的本土社区网站,规模化盈利的“攻坚战”已经打响。
变形记
某种意义上,广告是社区网站最可见的赢利模式。然而即使是每月网页访问量高达315亿次的MySpace.com,大多数广告也都处于平均每千名用户40美元的低价水平。更令人担忧的是,由于日益增多的广告,导致了一些用户的反感——维基百科创始人威尔斯(Jimmy Wales)不久前也对此发出了激烈的批评。
用户粘性与广告数量之间,似乎先天“犯冲”。不过,罗川也表示了对广告模式的反思,“我以前曾经认为广告是社区服务主要的盈利方式,但至少目前MySpace.com是这样”。
此前,用户与广告之间的对立,曾上演更为糟糕的版本。2006年8月,微软MSN的博客空间MSN Spaces升级改版为Live Spaces之后,在用户的个人空间的最上方嵌入了广告。此举立即招致轩然大波,不少用户抗议对个人空间“入室抢劫”的侵犯行为,甚至从此“搬家”。
51.com的CEO庞升东决定只在他的网站首页放置广告商直接投放的广告,“其余的页面,尤其是用户的个人空间都很‘干净’。”庞升东对《环球企业家》说。这取悦了用户,但带来的问题是,相较于传统门户,Web 2.0网站的广告投放规模、收入到价值都大幅度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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