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动一时的张德军见义勇为撞死劫匪案,被全国媒体所强烈眼球。在此案进程中,成都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张德军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结果招来众多网友在互联网上大肆“攻击”。为此,该律师事务所及这名律师将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网站(简称腾讯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事务所名誉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8000元,赔偿律师名誉损失2000元。记者昨日获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认为,在这起网络名誉权侵权案中,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承担民事责任。判决生效后,成都中院将此案列为示范案例,作为今后类似案件判决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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