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中介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中介方将对甲方与乙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初步核实。中介方若发现甲方或乙方提供了虚假的信息,有权拒签此合同,并有权向提供虚假信息一方提出索赔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2 中介方在此合同上签章之后,表明接受甲方与乙方的申请,愿意为双方提供域名交易中介服务,并协助双方办理域名过户手续。
中介方有收取中介费的权利。中介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款项后,应积极帮助双方办理域名更改注册人手续。域名注册人更改成乙方之后,中介方有权从交易款项中提取域名过户手续费和域名交易中介费。其余款项中介方应及时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中介方保证,在乙方付款之前,不会为交易域名办理过户手续;中介方同时保证,在交易域名的注册人更改为乙方之前,不会将乙方所付的交易款汇给甲方。在中介方知道甲方并不拥有交易域名的所有权,或因交易域名的所有权有争议而无法办理域名过户手续的情况下,中介方有义务将乙方已付款项全额退还给乙方,汇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七、纠纷解决方式:
1 三方若出现纠纷,应先行协商解决。假如五个工作日内协商不成,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有权申请仲裁。一切仲裁都应向中介方所在地的 仲裁机构提起,即 市仲裁委员会。
2 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章,包括地方性法规。
八、其他
1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与中介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经三方签章后生效。其中,中介方应在甲乙双方签章并提供给中介方有效的
身份证实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件后才签署本合同。
本合同在甲乙方之间构成买卖关系。假如甲乙方认为必要可另定买卖合同,但假如
其任何规定未经中介方认可,不得约束中介方,或用于对抗中介方的权利。
本合同在中介方与甲方,中介方与乙方之间构成居间法律关系。中介方无需要再与甲方或乙方单独签定居间合同。
本合同所有手续限在15天内完成,本合同的投递,统一使用EMS。
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珠海市时代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九、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商定,并签署书面文件后始得产生约束力。
甲方名称:
地 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授权代表: 职务:
代表签字:
盖 章:
日 期:
乙方名称:
乙方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授权代表: 职务:
代表签字:
盖 章:
日 期:
中 介 方:
地 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授权代表:
代表签字:
盖 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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