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06

平面文字设计原则及组合

来源: 飘雪影视 作者:飘雪影视 评论 0 条
 

文字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在何种视觉媒体中,文字和图片都是其最大的两种构成要素。文字排列组合的好坏,会直接影响版面的视觉传达效果。因此,文字设计是增强视觉传达效果,提高作品的诉求力,赋予版面美感的一种重要构成技术。

在计算机普及的现代设计领域,文字设计工作的很大一部分由计算机代替人脑完成了(很多平面设计软件中都有制作艺术汉字的引导,以及提供了数十上百种的现成字体)。但设计作品所面对的观众始终是人脑而不是电脑,因而,在一些需要人的思维来设计的方面,电脑是无能为力的,例如创意、审美之类的设计活动。

在这里,想谈一谈在平面设计中文字设计的几条原则及文字的组合应注重的问题。非凡提醒一下,这应该是由人脑来完成的工作,电脑是无法代替的。

一、文字设计的原则

1. 文字的可读性:

文字的主要功能是在视觉传达中向大众传达作者的意图和各种信息,要达到这一目的,就必须考虑文字的整体诉求效果,给人以清楚的视觉印象。因此,设计时文字应避免繁杂零乱,要让人易认,易懂,切忌为了设计设计,忘记了文字在设计中的根本功能是为了更好,更有效地传达作者的意图,表达设计的主题和构想意念。

2. 赋予文字个性:

文字的设计要服从于作品的风格特征。文字的设计不能和整个作品的风格特征相脱离,更不能相冲突,否则,就会破坏文字的诉求效果。 一般说来,文字的个性大约可以分为以下若干种:

(1) 端庄秀丽。

(2) 格调高雅。

(3) 华丽高贵。

(4) 坚固挺拔。

(5) 简洁爽朗。

(6) 现代感强。

(7) 视觉冲击力强。

(8) 深沉厚重。

(9) 具有重量感。

(10)庄重宏伟。

(11)不可动摇。

(12)欢快轻盈活泼。

(13)跳跃明快。

(14)节奏感和韵律感强。

(15)生气盎然。

(16)苍劲古朴。

(17)朴素无华。

(18)造型奇妙。

3.文字在视觉上应给人以美感:

在视觉传达的过程中,文字作为画面的形象要素之一,具有传达感情的功能,因而它必须具有视觉上的美感,能够给人以美的感受。字型设计良好,组合巧妙的文字能使人感到愉快,留下美好的印象,从而获得良好的心理反应。

4.在设计上要富于创造性:

根据作品主题的要求,突出文字设计的个性色彩,创造与众不同的独具特色的字体,给人以别开生面的视觉感受,有利于作者设计意图的表现。设计时,应从字的形态特征与组合上进行探求,不断修改,反复琢磨,这样才能创造出富有个性的文字,使其外部形态和设计格调都能唤起人们审美的愉悦感受。

二、文字的组合

文字设计得成功与否,不仅在于字体自身的书写,同时也在于其运用的排列组合是否得当。假如一件作品中的文字排列不当,拥挤杂乱,缺乏视线流动的顺序,不仅会影响字体本身的美感,也不利于观众进行有效的阅读,难以产生良好的视觉传达效果。要取得良好的排列效果,要害在于找出不同字体之间的内在联系,对其不同的对立因素予以和谐的组合,在保持其各自的个性特征的同时,又取得整体的协调感。为了造成生动对比的视觉效果,可以从风格、大小、方向、明暗度等方面选择对比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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